暨南大学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与省政府签署的《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学校美育工作科学健康发展,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大力推进美育教育教学,统筹整合学校美育资源,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一、学校和专业艺术学院概况
暨南大学隶属于中央统战部主管,在广州、珠海、深圳等3地共有5个校区。学校目前有全日制学生42934人,其中本科生28628人。暨南大学艺术学院于2005年1月正式成立,是暨南大学在百年之际成立的第二十个专业学院。艺术学院现设有美术系、新媒体艺术系、影视系和音乐系,开设美术学、动画、戏剧影视导演和音乐学4个本科专业,共有教职工55人。
二、美育教育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学校建立了美育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实行“职能部处+专业部门”的工作机构设置模式,由教务处、学生处和艺术学院等部门、学院合力执行具体工作。
学校设立大学生艺术素质教学部作为专门美育管理机构,负责在校内举办各类高水平艺术展演,并与教务部门共同负责全校公共艺术课程开设。大学生艺术素质教学部由叶志海副教授担任主任,目前共有专职教职工11人。此外,学生处设有艺术团、学生活动辅导科等专门机构指导学生社团、学生艺术团开展活动。
学校着力构建制度化、协作化的工作运行机制。学校把美育工作纳入“创新强校”工作范畴,列入“落实广东教育‘奋进之笔’总体方案任务清单”,制定《暨南大学落实<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实施方案》,明确各机关部处、学院的任务,统一规划、统筹推进,保证专业机构开展好美育具体工作,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做好美育工作场地、经费、氛围、安全等保障工作。
三、艺术教育师资情况
学校着力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建设,解决艺术类教师结构性缺口,提高教师专业对口率,目前戏剧戏曲、音乐、美术、戏剧影视等方向教师均配置齐全。大学生艺术素质教学部有专职负责公共艺术教育教师11人,其中副教授2人,讲师5人,助教4人,平均年龄仅37岁,是一支年轻具有活力的教研队伍。学校鼓励具有艺术特长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经必要专业培训后兼职承担美育课程,艺术学院专业艺术教育教师也会相应支持全校的美育教育,解决了工作中部分人员缺口的问题。校艺术团有专职教师3名,并根据需要外聘教师,采取多种方式充实师资数量,提高师资质量。
四、艺术教育课程和课堂教育情况
教务部门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时,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要求,规定通识教育选修课中“艺术素养类”课程的学分比例。发挥专业学院的学科专业优势和侨校特色文化,开设有涉及美术、音乐、影视等各领域、各专业丰富的艺术类选修课供学生选择,学校也针对性的开设了《书法鉴赏》《美术鉴赏》等蕴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艺术类课程,每学年在各校区向全校学生提供学位1000余个。
除传统课堂教育方式外,学校积极探索“互联网+”、实践艺术课程建设。通过网络课程拓宽开课渠道,丰富教学模式,加强网络美育内容供给,研发和推广优秀内容,开设有《理性色彩·智慧人生》慕课,该慕课获国家精品慕课一等奖。
此外,配合课堂教学,学校举办诵读、曲艺、美术、电影等高水平艺术展演活动时要求选修艺术素养课程学生至少参加一次现场观摩实践;同时学校通过“暨南大学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百年暨南文化素质教育讲堂”平台,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传统文化进校园,积极邀请各种艺术团体来校演出,并将学生参与高层次讲座、欣赏高雅文艺演出纳入课程化管理。
五、艺术教育实践活动情况
学校推动创建艺术教育特色,面向全体学生多层次、多样化开展校园艺术教育活动,集中力量打造了新年音乐会、中国文化节等文化艺术品牌,丰富侨校校园文化的形式和内涵;承办广州大学生电影节活动,组建专业比赛平台,鼓励和引导学生参加艺术创作。
暨南大学积极提升学生艺术团水平,在学校5校区共组建了12支学生团队,包括舞蹈、声乐、管乐、合唱和特色艺术团等。艺术团现有团员近490 人,专职教师3名,外聘指导教师14名。学生艺术团配合学校开展各类大型文艺活动,打造属于侨校+名校的文化名片,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重要贡献。舞蹈团节目《西关绣》荣获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
在学生社团方面,目前学校共有超过30个由学生自主组织的艺术类社团,共有会员2000余名。学生社团平均每年开展音乐节、影展、社团成果展等20余场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大学生艺术素质教学部每年举办各类展览、音乐会等十余场,受众超过5000人次。艺术教育实践活动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集中展示学校美育工作的优秀成果。
六、发扬侨校特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学校整合优质资源,建立与中小幼艺术教育结对机制。积极在暨南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建立对口支持基地,开展常规性志愿服务活动,支持中小幼在暨南大学美术馆开办展览,促进资源共享。
七、艺术教育条件和经费情况
学校统筹教育资金,完善美育经费投入机制,加强艺术场馆与学生活动场地建设。年度预算中安排展演专项经费和艺术团建设专项经费,在资金安排、场地提供等方面尽量满足学校美育发展需求。学校设有美术馆1间,每年举办各类展览十余场;艺术团设有各类排练厅10余间,建设好各校区、各团队的排练场所及保证所需硬件设施的配备,打造专业的学习环境、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学习氛围、为学校的艺术教育工作提升品质。
八、完善美育工作评价
学校把艺术类课程和教师纳入学校考核体系,充分运用课程和教师评价考核制度,做好学校美育质量监测工作,促进艺术教育规范发展。本学年教师课堂评估分中,公共艺术教育专业教师的平均评估分90分以上,处于全校较高水平。学校对于在艺术教育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授予园丁奖并颁发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