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按照国务院侨办相关文件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号)的精神要求,结合2015-2016学年度暨南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全文包括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概述,学校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重点公开内容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举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设想四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91日到2016831日止。

一、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本学年度,暨南大学领导班子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继续稳步推进依法治校、校务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文件规定的信息公开清单,不断细化公开内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基本权利,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二、学校本年度信息公开的情况

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及本校有关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我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要求,通过文件、会议(含新闻发布会)、网络、报刊、会议纪要、简报、广播、宣传栏、电子屏、微博、微信、信息公开专栏等形式,对清单所列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与各机构职能及办事程序、学校领导基本情况;学校章程;年度工作总结,中长期发展规划;各类学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学科与专业设置,省级和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情况;奖学金、助学金评选与发放情况;专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收费项目的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年度部门预决算;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管理规定、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情况;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等1050项内容,都分别按职责在相关部门网站和工作、公共场所作了相应的公开。

其中通过学校校务党务公开网、信息公开网以及校务党务公开工作板报主动集中公开各种信息500余条。包括干部任免信息40余条,人事管理信息80余条,公费医疗支出信息80余条,各类招投标信息300余条。各学院、部处通过其他途径主动公开的信息未能尽数。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

1.严格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有关政策,做好招生工作。

我校的招生工作贯彻以人为本思想,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项招生政策和法规,规范各类招生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完善的招生工作体系。

2016年的招生工作中,除内地新疆西藏班的招生实行现场录取外,对国内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工作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阳光工程”政策及有关条例,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六不准”“六公开”“四严格”“十禁令”条例,制定并公布了2016年暨南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16年暨南大学招生简章,2016年暨南大学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明确录取原则,确保高分高录。

在暨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和国家有关网页上已经公开的文件信息如下:

12016年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2暨南大学本科招生专业简介和专业一览表;

32006-2015年暨南大学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录取数据分析;

42016年暨南大学分省招生计划;

5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62016年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

72016年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8)优秀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9)新生入学须知、缴款须知。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按规定公示拟录取结果,及时公布已录取学生名单和获得奖学金学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树立了良好形象。主要包括以下4项内容:

1)通过艺术、体育类专业校考报名查询系统,公布校考合格学生名单。学生可自行通过网络查询个人成绩;

2)开通高考录取结果查询系统,除可查询录取专业外,还包括通知书的邮寄等信息;

3)公示艺术、体育类专业校考和高水平运动员的合格名单和录取名单;

4)公示新生奖学金评选结果。

2.严格遵循国家各项财政规章制度,推动财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将公开、公正、公平的理念落到实处。

1)进一步完善综合财务信息查询平台,抓住教职工最关心的财务收支情况问题,及时提供财务信息服务。学校收支主要项目、金额、教职工薪酬水平,预算方案等,都可通过查询系统全面、详细的获取,透明度高,让教职工在全面了解的过程中参与学校管理;

2)坚持“开门办预算”,努力完善相关的长效机制。财务部门加大预算改革的力度,启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网上申报校内预算;组织宣讲预算编制流程,发放预算编制指引,使各单位明确了解学校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财务状况,合理安排资金;

3)依托学校网站,定期在网站主页“信息公开”栏目公布学校教育收费标准和收支预、决算表,接受校内外监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重点把好收费“入口关”,坚持“阳光收费”,强化外部监督力度和透明度。定期公布经政府物价部门批准及备案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及其他收费的标准。

(二)依申请公开校务信息情况。

《暨南大学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明确了我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暨南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挂靠党政办公室),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截至2016831日,学校未收到公开申请,亦无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情况。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举报情况

学校通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电话和电子邮箱作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举报和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同时结合各级巡视工作、教代会及各类座谈会、机关作风建设等工作,接受学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评议。目前群众对我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满意。

四、存在问题及今后的工作设想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坚持不懈的努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学校师生、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督和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下一步,我校拟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1.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体制建设,加强校内部门之间的协调,确保公开工作能够落到实处;

2. 进一步明确清单各事项的责任机构、责任人和公开时间。规范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明确主动公开事项的公开时间、责任部门,查漏补缺,按时保质做好清单规定信息更新工作;

3.加强对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提升学校各职能部门对信息公开认识,增强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培训,确保工作取得实效。